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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小事”显担当
来源:      2018年01月03日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枝一叶总关情”,以人民心为心、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将“为民造福”的根本政治担当,体现到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情上来。

  “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农村公路是人民群众的发展路、致富路,是生产生活的“生命路”。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也有人说,“火车一响,黄金万两”,等等。这些通俗说法和形象的比喻,无不表明公路对于一个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的落后地区发展经济、摆脱贫困的极端重要性。对那些偏远的交通落后的地区而言,落后的交通阻碍了当地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的进度,俨然成了当地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最突出的“短板”和“拦路虎”。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建设好农村公路作出重要指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实属罕见,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眼睛向下,紧紧盯住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从群众家门口的一件件“小事”“实事”抓起、做起,出实招、动真功、见实效,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最是“小事”显担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我们要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与否的“试验场”和“试金石”。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担当、敢不敢担当、有没有担当,只要看其在对待群众的一件件“小事”的态度上方能见分晓。讲担当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能空喊口号,不能嗓门大调子高,而行动慢落实少,要将“担当”贯穿到为民造福,为群众办“小事”、办好事、办实事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四好农村路”建设看似“小事”,实则是群众最关心的“大事”,更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心中有民,是否为民造福,是否忠诚担当的最好“试金石”。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小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我们一定要把群众的一件件“小事”当成我们最大的事,要时刻挂在嘴上,放在心里,永远秉持一颗赤诚之心,怀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真心诚意地把群众家门口的事情办好,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落实在做好群众身边的每一项“小事”上,努力办实每件事,赢得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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