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统战群工->妇女之窗->妇工信息
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推选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紫光阁网      2018年06月12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妇女组织:

  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国妇女十二大”)将于2018年10月在北京召开,这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选举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妇字〔2018〕17号),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为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推选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工作,经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选举工作

  (一)代表名额和结构

  全国妇联分配给中央和国家机关的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名额为104个,要求其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不少于12名。

  根据全国妇联“关于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要通过差额选举的

  方式产生,差额比例多于15%”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工委筹备组确定初步人选为122名,其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人选为21名。

  初步人选的提出,要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突出向基层一线倾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一般每个单位推荐1名女干部职工作为代表初步人选(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所在部委统筹考虑,全国妇联和国务院国资委已单独分配名额,另行推荐);女干部职工人数较多的、机构改革中由多个单位合并组成的可增加一个名额;按照全国妇联要求的结构比例,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名额分配,重点考虑事业单位基数大、近五年来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和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较多的单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额预分方案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

  2. 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热爱祖国,拥护国家统一;

  3.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心系妇女群众、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在广大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 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

  6. 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的本领,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从以下四个方面人员中推选:一是在本行业、本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二是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的妇工委(妇委会)主任;三是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四是其他领域的优秀代表。

  (三)代表产生办法和时间安排

  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的产生,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主要产生程序和时间安排为:

  1. 准备阶段(2018年6月12日前)

  (1)召开各单位妇女组织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妇联有关会议精神,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推选中国妇女十二大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等有关工作。

  (2)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推选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的通知》,组织各单位推选代表和执委候选人。

  2. 推荐提名阶段(2018年6月13日-7月1日)

  (3)各单位妇女组织按照代表的条件和要求,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努力使更多女干部职工参与到代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妇女组织要在综合多数基层妇女组织和女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考察名单,报机关党委审定。

  (4)各单位妇女组织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代表候选人考察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妇女组织和女干部职工的意见。考察过程中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形象关。

  (5)各单位妇女组织根据考察情况,形成初步人选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人选是干部身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人选是其他身份的,依据其隶属关系和管理关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求意见。初步人选经机关党委审核后,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工委筹备组。

  3. 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2018年7月2日-7月15日)

  (6)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工委筹备组汇总各单位推荐情况,形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上级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 代表选举阶段(2018年7月16日-8月15日)

  (8)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女代表会议(鉴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或经全国妇联同意召开各单位妇女组织负责人会议),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地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妇女十二大的代表。

  二、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执委候选人名额分配及要求

  全国妇联分配给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名额为26个,要求其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不少于9名。

  (二)执委候选人基本条件

  执委候选人除具备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对党的妇女儿童事业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过硬,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工作成绩突出,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知妇女群众、懂妇女群众、爱妇女群众,具有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经验,在妇女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执委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全国妇联有关要求,全国妇联第十二届执委候选人推荐与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选举、考察和征求意见工作统筹考虑、同步进行。关于执委候选人的产生,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工委筹备组在各单位妇女组织推荐的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充分酝酿,征求相关部门妇女组织意见,形成执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与全国妇联有关部门沟通后,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审批,形成执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全国妇联。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代表选举和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政治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单位妇女组织要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把关

  各单位妇女组织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选举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确保风清气正。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把握代表、执委候选人条件,特别要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真正把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女性选出来。

  (三)认真填报

  各单位妇女组织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代表初步人选相关信息,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7月1日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印章)机要交换至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工委筹备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妇工委筹备组办公室邮箱。本通知电子版可在紫光阁网-妇女之窗-妇工信息栏目下载。

  联 系 人:房玲玲  张陈芳

  联系电话:68850690  68850695(传真)

  电子邮箱:fgw.fgw@163.com

  附件:1.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额预分方案.docx

        2.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情况登记表.docx

  中央和国家机关妇工委筹备组

  2018年6月11日

·相关导读